The judgments expressed are largely what is called received opinion.
这些看法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大家普遍接受的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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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art. 指已提到的人(物),指说话人与听者已知的人(物),用于独一无二的事物前,与形容词最高级和序数词连用;
expressedv. 表达( express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 ),(用符号等)表示,榨,[express oneself](如在说话、写作或绘画中)表达(自己)的意见;
arevi. (用于第二人称单复数现在时,第一、三人称复数现在时)是;n. 公亩(等于100平方米);
whatpron. (用以询问某人或某事物的词)什么,多少,…的事物;adj. …的(事物或人);adv. (用于感叹句中);int. (用以表示不相信或惊奇),(用以表示未听清楚对方说的话);
isvt.& vi. 是(be的三单形式;n. 存在;
calledv. 叫( call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 ),通电话,认为,估计;
receivedadj. 被一般承认的,被认为标准的;v. 收到( receive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 ),接到,接纳,接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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